蛋鸡用药不当死亡鉴定案
【案件基本事实】原告于2024年2月20日下午在第一被告淇县惠通牧业有珢公司经营部处购买了第二被告新华制药(高密)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氟尼辛葡甲胺颗粒8袋,于2024年2月21日下午1时用药,后出现大范围的鸡只死亡现象。
【鉴定要求】对原告所饲养蛋鸡的死亡与被告所售药物(氟尼辛葡甲胺)及用法用量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案件难易点】
(难点)
1.案发时距现场勘验时间较长,已经没有现场
2.原告保全证据不够完善,保全过程有较多漏洞
3.虽然存在用药不当的问题,但鸡死亡的原因较多,如何锁定争议焦点
4.被告律师系厂家的大律师,经验丰富,认真细致
(有利点)
1.被告的第一个代理人非专业人员,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自认
2.鉴定专家业务较强,对鸡病诊断较为擅长
3.鉴定过程采取了当地农业管理部门出具了疫情证明、采样检测、进行药物毒性试验等多维度论证
【鉴定意见】
原告所饲养蛋鸡的死亡与使用被告所售药物氟尼辛葡甲胺颗粒及用法用量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